云南嵩明严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
日期:2012-05-29 10:09
无证经营和经营无注册证产品情况,但发现个别眼镜店存在供应商合法资质索取不全或索取的资质已过期,《购进验收记录》不全,采购票据上无批号信息显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各眼镜店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完善痕迹记录,强化不良反应监测,确保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质量安全。
因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属于较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嵩明县食药监局在检查的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到具备隐形眼镜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医疗机构购买,在验配师指导下配戴,并确认所购产品已经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慎重选择,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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