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严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
日期:2012-05-29 10:09
导语:嵩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管理最新政策,自觉纠正违规行为,保证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自查,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该类产品的,一律下架;已取得角膜接触角及护理液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注册证书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
近日,嵩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6家眼镜店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检查共涉及16批次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未发现无证经营和经营无注册证产品的情况。
该局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性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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