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岛眼镜”现象折射出的法律尴尬
日期:2012-09-19 17:38
从事特许经营,造成社会危害的扩大。
解决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须釜底抽薪
专家们认为,宝岛眼镜现象所折射出的服务商标权人个案胜诉之后,侵权连锁店则越来越多,越打越多的情形,是一个比较普遍的、令法律尴尬的现象。
在我国,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均是依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获得的商业标志,一些企业名称的登记和使用与商标的登记和使用,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
专家们认为,企业名称权不能用于特许。特许经营资源中最重要的形式是商标的特许,注册商标权是一种标识权,权利的地域范围广,
6/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25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