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许女士回忆,去年7月份,她陪着女儿小徐去杭州富阳城区的眼镜店配眼镜,当时小徐刚带上配好的眼镜时就感到有些头晕,工作人员告诉小徐说,刚配的新眼镜会有一段时间的适应期,过段时间就会好了。
得知女儿的眼睛不适确实是因为眼镜出了问题后,许女士立即联系了眼镜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确实是他们的工作失误,他们一定会承担相关的责任,并要求许女士提供当时的发票等证明之后,许女士找到了相关的票据,要求眼镜店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眼镜店负责人承认是他们的工作失误,表示愿意赔偿2000元作为补偿。但许女士认为这一失误对正在读初三的小徐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伤害,不仅眼睛度数加深了,还影响了学习和生活,要求明廊眼镜店支付恢复小徐的视力所需的治疗费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许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了富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接投诉后,富阳工商分局专业市场工商所据展开调查,了解到该眼镜店的工作人员确实将左右眼的度数配反了,长时间配戴不适合的眼镜会对视力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所以眼镜店应当承担相关的过错责任。经市场工商所主持调解协商后,双方一致同意:眼镜店一次性赔偿许女士7000元作为支付女儿小徐做眼睛激光手术的费用。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配眼镜时,应仔细核对取货单上的眼镜度数,如有产生不适感应尽快去眼镜店进行重新验光或去医院检查等方法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同时,希望商家能够对工作认真、细致,对消费者负责,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